小碎花的愛情

 

文 黑鳥麗子  圖 張嘉行

這是我朋友的心情故事。

一晃眼就已經過了三十歲。老闆準備升我擔任高階主管,但前提是鐵齒的我一定要參加某個昂貴的心靈成長課程,好好學習溝通技巧,不要整天對著他大呼小叫,老闆還慷慨的說學費公司買單,要我出席即可。

 

我一向反對這種看似理性實則洗腦的課程,也不相信「命運」、「決心」、「成長」等等筆劃簡單但每個人說法都不同的字眼,但看在四天的課程竟然抵過一個月薪水的份上,還是專心上課搞清楚到底他們葫蘆裡賣什麼藥,頂多以後對老闆說話客氣一點,外加「請」、「謝謝」、「對不起」就好了。

 

 

 

 

在最後一堂半夜十二點的課程當中,貌似胡因夢的講師說,「現在想一件你很想說的事情,並且想個人,在半夜兩點打電話跟他分享。」我可以想出一百件精采萬分的事情,但卻找不出一個可以在半夜兩點打電話的對象。交往八年的男友分手了,工作上的朋友要保持禮貌,家人都睡了,朋友也因為工作太忙只能在msn上用暱稱打招呼。身邊沒有一個人可以讓我在半夜兩點理直氣壯的騷擾,於是我在大家面前哭了,看似完美的自己其實不完美。

 

幸好行動力強的我可以在短時間內找回方向,隔天立刻寫email給通訊錄上所有的人,「我是Lisa,想在明年結婚,所以今年就拜託您幫我介紹好的對象了。」沒想到經過一個上午,所有接到信的朋友竟然都沒回音,於是我又補上一封:「如果你相信地球真的是圓的,請相信我明年一定會結婚,媒人也肯定是你。」

 

這下朋友們才開始行動,紛紛在我隨信附上的雅虎行事曆上認領時段為我介紹朋友,每個週末不超過四個約會的基本原則之下,我在三個月當中結結實實的認識了四十八個男人。

 

他是第四十七號,那天我穿著甜美的相親服裝赴約,他則一臉惺忪,像是連續熬夜一個月的瘋狂軍火商。朋友事前說他多好多好,又上進又有理想。但是我眼中的他卻是個陰沉、滿眼血絲外加鬍渣的糟男人,對話中他一直像火星來的訪客,雖然看著我卻兩眼空洞、似乎搞不清楚我在說什麼。為了怕場面太冷,我卯起來說心靈成長課程中發生的各種笑話,就連找不到任何一個人可以半夜兩點鐘打電話的窘狀都忍不住脫口而出。

 

這時候他說:「你可以打電話給我。」

 

像是火星人忽然回應了地球人一萬年前發出的訊號,我嚇了一跳。他說:「我常常熬夜趕案子,所以你可以放心的打給我。你說,你叫什麼名字?」

 

唉!連我的名字都記不住,難道打電話給他的時候要說「先生您好,請問您現在看哪一台?」朋友也感覺他恍神得太離譜了,在約會結束之後頻頻道歉,為自己找了個不適當的相親人選深感罪惡。

 

沒想到後來四十七號主動跟我約了第二次見面,然後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他天天接我下班送我回家,三個月之後我們訂婚了。

 

 

我發現他其實不是個縱慾過度的軍火商,第一次見面是因為連續三天熬夜趕案子所以精神不濟,但他覺得臨時失約對女生不好意思,所以強打精神上場。

 

在他跟我求婚的那天,他說他其實早就見過我。

 

高三那年他住在我家附近,隔著民生社區裡很有名的防火巷,他的房間可以看到我的房間,他記得當時我的窗簾是小碎花加上蕾絲,他透過窗戶可以看到我讀書的樣子,隔著小碎花窗簾朦朧美麗,但即使用了望遠鏡也看不清我的制服上繡著的學號。後來他到我家門口想看我,但高三每天補習,回家時間不固定,難得擦身而過,我彎腰駝背揹著兩個大袋子,擋住了所有資訊。無計可施的他甚至翹課提早回家,趕在郵差送信之後,挖我家的信箱,看看收信人會不會是我,不幸都是我爸或我媽,但他終於知道我姓林。

 

 

 

 

連續一個星期,他在校門口默默等著我,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之下,跟我去補習,等我下課,然後陪我從補習班搭車回民生社區。漫長路途中他總算清楚的看到了我的學號,但這時候他爸媽決定移民,透過關係讓即將年滿十八歲的他也能出國,而且在短短三天當中就收拾了所有的家當舉家遷移,他始終沒查出我的名字。

 

最後一夜他面對我的窗戶,本來想要寫封信給我,後來只隔著窗戶跟我的小碎花窗簾拍下了我模糊的身影。他說,他很希望能拍到我正在換衣服,還是剛洗好澡像電影裡女主角圍著浴巾的模樣,但我總是在桌前讀書,桌燈映著我的身影,看起來像是伏案天使,讓他很想開口喊我卻始終沒有膽量。

 

隔天一早洗好照片,他把其中一張放在空白信封裡、送進我家信箱,另一張則陪著他搭當晚的班機飛到美國。

 

 

 

 

我想起了大學聯考前某一天媽媽緊張的衝進我房間,立刻拆掉我的小碎花蕾絲少女風格窗簾,幫我換了裡外三層的厚窗簾外加遮光簾,我問她怎麼了,她說有個變態偷拍我,要我以後絕對不要開窗簾。這事情還引起了民生社區所有家中有少女的媽媽們一陣驚恐,甚至以「偷拍之狼」的名義上了報紙社會版,這是我對這段往事唯一留下的記憶。

 

而他在美國開始的新生活讓他漸漸忘了我的存在,回國之後偶爾經過民生社區,雖然改變不大,但他已經找不到過去的家,也找不到我的窗戶了。 

 

經過了這麼多年、當他三天熬夜頭昏眼花之際看到我,過多回憶迅速湧進腦海所以失神,接著確認我姓林、知道了我的名字,他幾乎要昏倒在餐桌上,十八歲時努力追尋的答案,年過三十早已遺忘,沒想到在完全沒有準備的情況之下居然獲得解答。

 

求婚那天他拿出收藏許久的朦朧照片,一片光線蘊染之下根本看不出模樣,沒想到,十八歲的我早就是他熟知的對象,這張照片讓我由從沒想像過的角度觀察到自己,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強勢的職場女性,早就忘了十八歲的我是多麼愛小碎花跟蕾絲,看著當時的我以及當時的窗戶,心中忽然柔軟了起來,對啊,到現在我的衣櫃裡還有許多小碎花的衣服,也許該找一天穿出來曬曬太陽。

 

「所以,以後我們的房間還要掛小碎花窗簾嗎?」他問。

 

「除非,你還要睡在我的對面!」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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